毕友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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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探索之区块链:数字票据应用详解
区块链技术在比特币上的成功已经证明了可编程数字货币的可行性。随着该技术的扩展,加上金融领域急需解决总分重复记账、安全攻击和信任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区块链在金融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空间,而数字票据的应用可以成为其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突破口。
数字票据是结合区块链技术和票据属性、法规、市场,开发出的一种全新的票据展现形式,既具备电子票据的所有功能和优点,又融合了区块链技术的优势,是一种更安全、智能、便捷、更具前景的票据形态。今天的金融探索之区块链系列,小毕为大家详细整理了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票据方面的应用。
数字票据的概念和优势
所谓数字票据,并不是新产生的一种实物票据,也不是单纯的虚拟信息流,它是用区块链技术,结合现有的票据属性、法规和市场,开发出的一种全新的票据展现形式,与现有的电子票据相比在技术架构上完全不同,同时,它既具备电子票据所有功能和优点的基础,又融合进区块链技术的优势,成为一种更安全、更智能、更便捷、更具前景的票据形态。所以,也可以把数字票据理解为基于区块链技术构造的全新形式的电子票据。
区块链技术在比特币上的成功证明了可编程数字货币的可行性,随着该技术的扩展,加上金融领域急需解决总分重复记账、安全攻击和信任关系等一系列问题,区块链在金融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空间,数字票据的应用也可以成为其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突破口。未来,随着该项技术的进一步扩展,区块链可以应用至社会上任何有去中心化、公证和防伪等需求的领域中,还可以通过区块链颠覆互联网的最底层协议,将其运用至物联网领域,推进整个社会进入智能互联网时代,形成可编程社会。
数字票据与电子票据的类比,可参照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的类比,电子货币只是实物货币在互联网中的虚拟化,只能完成支付清算的作用,并且需要中心化的服务器记载数据,也需要第三方的支持才能产生信任关系。比如存储在支付宝中的是电子货币,它只是实物货币用电子信息流来替代,通过支付宝来支付,最终的数据记录人是支付宝背后的中心服务器,产生的价值交换需要支付宝作为第三方证明,支付的电子货币功能、流转方向等也是不可控的。但是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其分布式的记账规则、不需要任何的中心机构或者第三方来认证,便可实现点对点的转账,还可以对货币的流转通过编程的方式进行控制,实现更高级别的智能化。
与电子票据相比,数字票据拥有以下几点核心优势:
1、系统的搭建和数据存储不需要中心服务器,也不需要中心级应用,一是省去了中心应用和接入系统的开发成本,二是降低传统模式下系统的维护和优化成本,包括设备投入、数据备份、应急管理等。三是减少系统中心化带来的风险,不会出现集中模式下服务器崩溃或被黑客控制的问题,分布式数据库具有强大的容错功能,不会因为一个或几个节点出错而影响所有参与者的运转,更不会影响数据的进一步存储和交易更新。四是减少了中心化模式下数据反复被记录和保存的成本,各个参与者中记录的数据账本,既是分账本,也是总账本,
2、数据的完整性、透明性和通过时间戳的可验证性,对任何价值交换都可以追踪和查询,这些信息并不单单保存在某一个服务器或者某一个参与者机器中,还可以通过相应的技术实现对涉及商业秘密(比如出票人、承兑行等)的屏蔽。一是通过所有参与者任何行为数据的记录和累积,易于形成信用分析和评估机制,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违约后无人知悉的可能性,进而为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打下基础。二是方便的信息跟踪可以实现对历史数据的调阅,更容易对票据的流转过程进行清晰的展示和控制,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易于行使相关权利并追索。三是可有效控制票据交易和其他票据产品中的风险,比如对于票据P2P理财使用的质押票据,通过数据的查阅可以知晓其状态,防止现有模式下重复质押或合伙作案的风险。
3、智能合约的形式使得票据在生个生命周期中具备了可编程性,即具备的限制性和可控制性。一是交易的控制方式更加多元化,比如在实际的交易中会存在票据代持(双买断)的模式,可以在交易的开始就将约定买回的日期通过代码的形式写入智能合约,待到期后票据将自动完成赎回买断。二是智能合约通过代码来实现,其硬控制性使得票据的交易不再需要线下合同作为保证,避免执行中存在违约现象。
数字票据的应用场景
在票据的生命周期中,其共经历了承兑、流转和托收三个核心环节,下面就结合区块链的应用特点,对三个环节进行应用场景的分析:
1、在承兑环节,不同的企业在整个网络体系中占据不同的节点,如果企业A需要为企业B开票,那么承兑人相当于对出票企业A的第三方担保,这与比特币的第三方记账有类似之处,只是比特币争夺记账时比的是算力,而承兑环节则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算法(可包含承兑方对出票人的授信、出票人指定的开户行、服务效率等)来完成承兑环节,并生成相应的数据区块。
其优点包含:一是不同于现有的承兑需要与中心的ECDS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登记,实现了非中心化的出票过程;二是省去了现在模式下企业需要到开户行开立企业网银的困扰,等于减少了网银这个中介传输方;三是通过记录数据块的时间戳解决了所有参与者对持票企业的信任问题,不需要通过中心化系统的信息交换来证明其票据权利归属;四是解决了现有模式下的信息安全问题,现有模式企业主要通过企业网银接入ECDS系统,等于把风险转移给企业网银的信息安全,一旦U盾发生丢失或者被破解,将带来资产丢失的隐患,而通过区块链的实现方式每个节点都有自己的私钥,一旦私钥丢失或被破解,产生的信息将公开至全网络,不利于作案。
2、在流转环节,包含企业间流转、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等一系列业务类型,这些业务类型以及交易中的要求和限制,比如做回购业务约定买入返售到期日,可通过编程的方式来实现。在流转中可参照比特币中的交易场景,卖出方公布公钥、买入方拿自己的私钥进行匹配,这其中只需建立合适的规则来由第三方完成信息的记录并生成数据区块即可。
其优点包含:一是免去了到中心化的系统中做信息流转;二是实现了点对点的交易,确保了价值传递的去中介化;三是通过智能合约和流转的可追溯有效避免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实现交易的公平性和价格的真实性。
3、在托收环节,由于票据的到期日在承兑时已写入代码,所以程序控制会在到期时由持票人向承兑行自动发出托收申请,待托收完成后只需按照一定的规则来由第三方完成信息的记录并生成数据区块即可。
其优点是:一是价值交换直接完成,如果直接与资金清算挂钩则不存在托收逾期的问题;二是通过代码的控制在托收时不能进行其他操作,确保了账实相符。
数字票据的推广
当前的电子票据市场发展很快,自人行2009年上线ECDS系统以来,截止目前有400多家银行、财务公司等接入,市场反响和接受程度较高。但是考虑到开发成本和准入资格等,接入方主要是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大型城商行和大型财务公司等,所以直接替换现有的电子票据会存在一定的障碍。主要原因有:一是电子票据经过近7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为忠实的客户,市场的价格机制也初步形成,突然打破使用习惯会相对比较困难。二是由于接入ECDS系统需要花费一定的开发和维护成本,一方面大型银行在成本支出角度往往不是最主要考虑的因素,而中小机构选择接入了ECDS系统也需要回报能覆盖支出,虽说数字票据的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会大幅降低开发、运维等成本,但对于已经加入ECDS系统的机构来说存在一个收益和成本的衡量问题。三是区块链作为一种颠覆性的技术和理念,其思想被接受有个逐步推进的过程,所以目前基于区块链的纯商业应用还几乎没有,在其应用场景被广泛看好的金融领域,数字票据也是先行先试的作用,所以会给参与者带来更多观望的空间,更多会存在“先看看别家机构用的怎么样”的心态来对待。
所以,对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使用推广,建议选取电子票据使用较少或没有、IT系统集中度较好的一些合作联盟、区域联盟或者协会单位来进行,一是由于其尚未使用电子票据或者使用较少,省去了替代系统的支持,选择成本低,也易于从头开始培养意识和习惯。二是由于系统和管理的集中度较好,所以系统标准化成较高,使得基于区块链构建数字票据的开发成本降低,可以较少或几乎不用考虑不同机构的系统改造问题,管理协调成本也较低。三是对于合作联盟或者区域联盟单位,在思想认识和价值理念上,更容易达成共识,也更容易统一思想,做到数字票据在全辖的尽快使用。四是在整个票据市场上,可暂时形成纸质票据、电子票据和数字票据共存的情形,但通过技术手段可以将纸质和电子票据转化为数字票据,从而逐步提升数字票据的市场占比。五是当在某一联盟中数字票据的使用得到实践验证并且体量逐步加大后,可对其他联盟或机构有示范作用,进而降低观望效果,吸引市场加入者。六是对于城商行资金清算机构、农村金融资金清算机构以及省市级商业银行总行级机构,也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可适当先行先试。
此外,国有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IT实力较强,对新兴技术更容易关注、学习和接受,建议在构建初期适当加入或持续保持关注和跟踪,起到市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数字票据的扩展应用
(一)票据交易所
在票据交易所中,与票据流转环节中的指定目标交易不同,其更多的交易是非指定目标、由票据交易所建立市场匹配规则来进行代码级的匹配。卖方节点将自己要卖出的票据根据自身需求和交易规则等进行编程后发布,买方节点将自己买入需求进行编程发布,而票据交易所作为网络中的一个节点,可以制订代码的匹配规则,待买卖双方的代码通过匹配规则达成共识并得到双方确认后,进入指定目标交易的票据流转环节。
按照现有的模式,票据交易所用来公布和制订规则,维护中心系统运行,但在区块链模式下,也可以将其设定为特殊角色节点,用于发布公认的参数控制(比如节假日、计息方式)规则、使得全网节点的任何行为都要遵照这些规则来进行,实现了交易所的核心职能。此外,对于票据交易所中的信息、风险、产品等模块,可以通过区块链中的数据回溯功能,充分发挥其分布式数据库存储的作用,对于票据的承兑、交易、企业、银行和客户信息等进行数据挖掘,建立票据的评级评估体系。对风险预警、风险处置、风险信息等通过大数据挖掘评估、模型建设等积累经验,防范票据风险。对于国内票据产品积极组合,通过大数据挖掘实现跨业、跨产品、跨区域的设计和重构,更好的服务于经济和金融发展。对于交易清算功能,则可考虑采用数字货币或实物货币关联的方式来解决。
(二)纸质票据托管
由于纸质票据在市场中还占比较大,且在未来的很长时间内将一直存在,所以,势必存在将纸质票据托管后转化为数字票据,进而形成和原始数字票据一样的功能的需求。可参照当前纸质票据办理贴现业务时查询查复的业务场景:贴现行根据贴现企业的提供的票据向承兑行发出查询,承兑行在确认核实后回复“此票据为我行所承兑,无公示催告,无挂失止付,真伪自辨”的报文。所以,类比此模式,在区块链构建的数字票据系统中,托管方作为一个网络节点,发布一条信息(包含票据的所有要素)至委托方所在的网络节点,并声明委托方拥有该票据资产,票面真实,目前保管在托管方,此时选取的第三方做信息记录的节点为票据的承兑行,其完成记账并生成数据区块后,委托方所在的网络节点名下增加该票据资产,与数字票据一样流转和使用。
此方法的优点是:一是当消息的发起方为托管方节点时,已经表明完成了票据的审验和保管,其必然要对票据审验的真伪性负责,解决了票据的真实性问题;二是增加承兑行验证和记账,为了防止托管方节点和委托方节点联合作弊,即托管方发布委托方并不拥有的票据资产信息,解决了票据的存在性问题;三是由承兑行验证和记账,解决了防止承兑行、托管方和委托方三方联合作弊,因为承兑行验证通过并完成记账化,在这个数字票据的记录中到期时其是要提供资金给持票人的,起到了对承兑行的限制作用,解决了票据的有效性问题。
数字票据对其他金融产品的借鉴
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质是一种互联网协议,是一种标准化的数据层服务,其本质是搭建基础的服务协议并构建共识规则,进而产生应用层的场景。数字票据就相当于基于这种标准协议构建的一种应用场景,所以这意味着一旦数字票据成功使用后,其基础的服务协议已经搭建完毕,在应用层并可适用于除票据外的其他多项金融产品,比如债券、股权、外汇、纸黄金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只需将应用场景和共识规则做适当修改和调整即可。所以,数字票据的构建不光只是区块链在票据领域的应用,其等于构建了一套可应用多项金融产品的基础协议和服务,势必为拓宽区块链在金融领域的使用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形成对抗互联网金融最好的手段和工具。
数字票据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在传统的票据系统设计模式中,一旦提供标准化的开发接口,跨技术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交互式并不存在障碍。但是借助区块链构建的数字票据,每个节点都代表一个市场的参与方,自身也有相应的系统在运行,另外,在票据交易所的构造过程中,数字票据所在的联盟链还需要与其他技术平台下的系统或者其他联盟链之间发生数据交互和功能调用等,产生了基于区块链构建的数字票据系统如何与其他平台下系统对接的问题。
2、由于借助区块链构建数字票据本质上是替代现有电子票据的构建方式,实现点对点的价值传递,但在整个社会没有公开发行和使用数字货币的前提下,如何实现数字票据与实物货币在资金清算中的实时对接将会是面临的重要问题。比如在比特币交易所中,其最终的资金清算也是在线下,通过现有的银行转账或者第三方支付实物货币的形式来体现。那么在区块链构建的数字票据中,如果依旧采用线下实物货币资金清算的方式,那么其基于区块链能够产生的优势将大幅缩水,如果在其所在的联盟链中发行数字货币,那么数字货币的可编程性本身对数字票据就有可替代性,可以把数字票据看作有承兑行、出票人、到期日、金额等要素的非标数字货币,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借鉴现行电子票据模式中线上清算与备付金账户相挂钩的方式,实现数字票据的网络节点中与存有实物货币账户绑定的方式,也值得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