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转型之年。政府释放出明确的支持信号,一系列监管细则开始落地;行业的优胜劣汰与自我洗牌在加速进行;同时优秀的企业也在纷纷寻求战略转型与突破,力图在P2P之外提供更丰富的产品与服务,从而在更广阔的维度上有所发展。这一切都预示着,互联网金融将步入一个全新的2.0时代。
2015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许多不合规、不具资质的平台仍然存在,但这正是一个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过程。总体而言,由于许多重大利好事件的存在,行业仍然处于积极、健康的快速发展态势。
毕友“互联网金融”系列起航,将围绕互联网金融如何创新来助力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的主题进行持续研究,上期从政策监管角度做了梳理,本期将对2015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做整体回顾。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回顾
1、规模渐增行业回归规范化成长
2015年,我国互联网金融逐步发展壮大,规模仍在扩大。互联网金融主要包含网络小额贷、P2P、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基金。2012年底我国互联网金融总体产业规模为42.46亿元,到2014年底,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规模达到232.60亿元,根据互联网金融2015年1至11月发展情况,赛迪顾问预测2015年互联网金融产业规模可达到412.53亿元,2012-2015年三年间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规模几乎扩大十倍。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经历过发展之初的打着创新旗号野蛮疯长之后,已经逐步回归规范化创新增长。
2、互联网银行向传统银行“宣战”
2015年1月4日,微众银行在李克强总理的见证下办理了正式上线以来的首笔贷款业务,标志着我国首家互联网银行正式开始营业。互联网银行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将信息交互效率、用户导向的优势体现在银行运营中。一方面,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征信构建新的信用评估体系,通过商户注册数据、交易数据、搜索数据和社交数据等模拟客户信用。另一方面,极大地节约了成本,在移动端进行的交易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和开设网点的成本,同时不必通过收购区域性银行即可进入多地域,从而扩展了潜在的业务空间。所节约的成本进而用来降低客户的贷款利率、增加客户的存款收益率,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体验互联网银行新的业务模式。
银行的互联网化已在路上,互联网给传统银行带来了冲击,互联网银行打破了我国银行自设立以来就存在的考核体系,它们不像传统银行那样设置户数、规模、利润等繁复的考核指标。2015年6月24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已将存贷比由以往的法定监管指标修改为流动性监测指标,存在多年的存贷比限制自此放开。随着互联网银行的一点点尝试,银行的灵活性在增大,我们虽然不能说未来的银行是互联网银行的天下,但是当今,如若跟不上“互联网+”的大势,传统银行必定痛失转型发展的历史机遇,无论是传统银行还是互联网银行,都已在根据自身的经营特色、战略布局思索新的发展之道。
3、个人征信元年到来市场快速启动
2015年是个人征信元年。2015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深圳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拉卡拉信用、北京华道征信首批8家机构做好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相关准备工作。2015年1月28日,芝麻信用首推国内第一个信用评分“芝麻信用分”,华道征信猪猪分、考拉征信考拉分、前海征信好信度等随后陆续推出上线,个人可以凭信用评分获得租车、租房、旅游等多项生活便利。
个人征信市场化进程自2015年正式开启。在此之前,我国个人征信市场是以央行征信系统为主导的单一格局,央行个人征信数据主要来自银行信贷信息,收录逾3亿人口的个人征信记录,在用户覆盖程度和征信数据多样性上均有局限性。2015年迅速启动的个人征信系统,一方面正尝试满足尚未在央行建立征信记录的个人的金融需求,通过个人征信企业推出的信用评分构建信用应用场景,用信用评分代替押金,为个人带来金融便利和生活便利。另一方面为大数据征信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截至目前,我国个人征信市场还处于数据源整合的起步阶段,大数据征信需要前期投入巨大的人、财、物,且回收期很长,扩展数据来源范围、提高数据准确性、增强数据处理能力、构建多样的信用评分应用场景是当前个人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
4、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向愈加明确
2015年,监管层的积极引导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7月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15次提到“互联网金融”,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7月1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同时强调从业机构应做好安全防范和风险规避。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针对P2P网贷问题平台的“跑路”明晰了各方责任。8月12日,央行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12月28日,银监会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负面清单”明确了网贷平台明令禁止的12条行为。12月28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2015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经波折,政策层面则是以鼓励为主,护航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拉回规范的轨道,同时表明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关于整治不良现象的行业细则也在筹备之中,政府对规范行业发展的要求将愈加明确。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重大影响事件回顾
1、“互联网金融”两进政府工作报告
事件回放: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前后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表述为“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意义: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态度,提纲挈领地奠定了全年度政府管理的基调。
2、全行业推进第三方资金存管
事件回放:从2015年初开始,以红岭创投为代表的一批优秀P2P平台开始自发推进第三方资金存管。此后,随着监管渐趋落地,各大平台纷纷跟进,形成一股全行业推进第三方资金存管的风潮。
意义:实行第三方资金存管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必由路径,先知先觉的行业参与者,在监管明确之前就已开始有了实质性动作。
3、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
事件回放: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共同下发《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鼓励创新、防范风险和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等方面提供了若干意见,确定了P2P网贷行业的中介性质、监管方向和生态环境建设。
意义:长达8年“无监管、无规则、无门槛”的野蛮生长局面之后,P2P网贷终于迎来了明确的行业监管意见,行业正式进入合规发展的新阶段。
4、P2P历史成交额突破万亿
事件回放:10月份,P2P网贷成交规模站上新台阶,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万亿元大关,达1.1万亿元。
意义:作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P2P网贷在监管政策等一系列明确利好下迎来迅猛发展。据中国证券报消息,P2P在理财市场上的普及率已经达到38%,紧随银行理财之后排名第三。
5、互联网金融进入2.0时代
事件回放:2015年,许多P2P平台纷纷进行品牌升级,同时宣布告别单一的P2P业态,布局一站式理财。互联网金融开始进入多维度发展的2.0时代。
意义:一站式理财为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更多维的发展可能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6、互联网金融纳入五年规划
事件回放: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中央五年规划。
意义:纳入最具指导意义的五年规划,代表互联网金融在过去的发展受到认可,行业整体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
7、P2P收益趋于理性
事件回放:P2P网贷综合收益率一路下滑。在2013年7月,整个网贷行业的综合收益率达到了26.35%的最高点,到2015年11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降至12.25%。
意义:P2P网贷收益率逐渐趋于合理区间,“逐利效应”渐渐减少,对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无疑有重大意义。
8、P2P行业融资爆发
事件回放: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P2P行业共发生139例投融资事件,涉及106家平台。其中2014年有44例,总融资额至少有47亿元,2015年1-11月有85例,环比增长93%,总融资额突破100亿元,环比增长157%。
意义:2015融资额有望突破100亿,P2P行业依然深受资本青睐。
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前景调查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突破10万亿。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以及“促进健康发展”的表述,更是让互联网金融业界吃下定心丸。而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互联网金融正式结束“裸奔”,提升了业界和迟疑者的信心。
那广大网民是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呢?又有多少网民涉足该领域?对此,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ZDC进行了线上调查。调查共回收问卷724份,通过对IP地址、答题完整度等信息的筛选,最终获得有效问卷713份,问卷有效率98.5%。通过对这些第一手数据的分析,推出了《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前景调查报告》。
报告要点
·超四成网民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一般;
·网络已经成为网民了解互联网金融的主渠道;
·余额宝在网民中的知名度最高;
·网民存款率高;
·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是网民存款存在的主流形式;
·超九成五网民近半年使用过互联网金融产品;
·宝宝类产品最受网民青睐;
·安全性是网民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首要注重的因素;
·智能手机是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主要载体;
·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APP的网民占主流;
·风险高是网民不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主要原因。
相关资料下载
互联网消费调研中心(ZDC)《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前景调查报告》http://bs.beeui.com/data/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