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友导读】本文为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高等研究院院长田国强教授应邀参加“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研讨会,在会上所做题为《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驱动切换》的发言稿,最初被《探索与争鸣》期刊“圆桌会议”栏目《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中国经济发展转型》收录,经田国强教授授权,在【知社学术圈】发布。
所谓虚拟经济,一般有两种定义:一是指与虚拟资本有关、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的经济循环运动,也就是熟称的以钱生钱的活动;二是信用制度膨胀下,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人类的生产、服务、流动和消费活动)相偏离的那一部分形态。我的一个基本判断和论断是,由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出现,无论是按照虚拟经济的哪种定义,钱生钱和金融活动与实体经济偏离的程度都会不断减弱,从而会促进现实市场经济越来越趋向于亚当·斯密、哈耶克、阿罗-德布鲁(Arrow-Debreu)及科斯等人所描述的市场经济的理想状态。这些经济学家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导致了帕累托所说的资源有效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但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因为信息沟通成本、交易成本不等于零,这其中包括最主要的金融融资的成本。当前,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市场经济活动将更加接近与理想中的完全竞争状态,因为它使得信息沟通的成本大大降低了。
中国实在是幸运,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改革,让中国及时地搭上信息时代的列车。互联网金融创新是中国经济在从要素驱动向效率驱动、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新的业态,与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目标方向是相一致的,并将会更有利于这样的驱动转型。创新驱动也是今天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发展的主驱动,这里的创新,就是熊彼特所谓的毁灭性的、革命性的、颠覆性的创新。一般来说,由于追求自身利益的强烈动机,民营经济是最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就是来自民企、来自民间、来自草根,其对于国有部门依然占据主导的传统金融将带来巨大的改变,从而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切换形成有力支持。
1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我今年5月去连云港给当地各银行的行长们作了一个报告时谈到“由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创新,你们传统的、垄断的、没有什么竞争和创新的好日子差不多已经过去了”。这些年来,银行业每年有20-30%的垄断利润,这是很不正常的,里面有着很大的创新和竞争空间。金融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正是经过持续不断的金融创新发展,才出现了一系列新事物,如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衍生产品、新的融资形式、新的支付手段以及新的金融组织形式、新的金融管理方法、新的金融管理理念等。
互联网金融的大发展,特别是阿里巴巴的大发展,真正算起来是从2008年开始,也就是世界金融危机发生后的最近5年发展起来的。实际上,它是跟时代背景结合在一起的,与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革新相伴生,是创新理念和创新技术结合的产物。自工业革命以来,每隔几十年就会出现一次技术革命,包括这次网络信息革命,及刚开始的生物基因革命。阿里巴巴等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正好赶上了这个时代。可以说,如果没有大数据、云计算这样的技术革命,互联网金融是很难如此惊人地发展起来。同时,互联网金融给中国金融部门这个依然处于高度垄断的行业部门引入了竞争元素和创新精神,这二者是中国经济转型实现效率驱动、创新驱动所必需的要素。在这个新的金融概念之下,其与实体经济相差的所谓偏离,将会更加的缩小。互联网金融从传递信息、提供激励、决定收入分配等方面,与其他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但是在促进信息对称、减少交易成本方面,其优势是更加明显的。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革命性颠覆和重构性的创新。目前,中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聚集了两个方面的主要力量:一是来自电商,像阿里巴巴、京东商城和苏宁云商等,已经成为今天互联网金融的市场新兴中坚力量,二是来自传统金融机构,例如银行、券商、保险等。前者作为竞争和替代,对于后者形成冲击和带动。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一定会造成传统金融的颠覆和重构。如,实体网点作为传统银行业的重要优势,会逐渐失去价值。随着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移动互联网支付手段的普及,ATM机的存在价值会失去,银行卡的存在价值也会失去,POS机也会被取代,甚至货币的形态和存在方式都会发生革命性的改变。
从某种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已渗透到生活里的各个角落。从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经验来看,那些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必然是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大变革、大调整的东西。借助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技术以及中国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中国经济很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在新一轮的全球创新潮流里走到前列。尤其是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有助于促进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建立普惠金融,扩大社会消费,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我们的政府和国有的银行必须要看清楚这一点,现在人们已经越来越不太去银行了,不太用现金了,不太去商店了,越来越多地在网上进行交易活动,传统的理财、传统的金融、传统的实体网点、传统的货币需要做出改变。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程度如何尽管未知,我们的思维还是必须有充分的、超前的想象力。
2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优点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还是一种金融,只是让现实市场和理想状态下市场越来越接近了。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这三个要素的结合本身就是一种转型升级,与中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的发展战略方向是一致的。
其一,它降低融资交易成本,尤其是会大大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最大的问题也正是金融未能有效地去支持那些高效率的企业,尤其是创新能力强的民营企业,其中大部分又是中小微企业。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民间有息平均利率高达36.2%。当然,中小微企业众多,信息难对称,倒闭风险大,没有多少资金进行抵押和形成品牌,所以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从古到今的世界难题。
我们可以看看银行业的发展。银行业最早的出现是由于贸易的需要而产生支付需求,支付直到现在仍然是银行最重要的基本功能。随后,由于社会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了对融资的需要,于是银行的融资功能就成为其重要功能。风投是最近几十年出现的金融创新,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风险,融资主要是针对大型企业。由于个人的收入和资产比较容易信息对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信用卡的出现一举解决了消费者的融资问题。但还有最大的一个融资问题没有解决,就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银行一直未能有效解决。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融资的风险得以由众多的债权人分担,同时由于苹果公司等所创新的智能手机的出现,加上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革命,使得个人的消费行为、中小微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信用记录越来也为外人所知,信息越来越对称。按照科斯的讲法,市场交易成本大大减小,越来越接近于零了。网上交易越来越普遍,甚至说交易是在瞬间完成,买家和卖家的物理距离不再是障碍,而信息技术的成熟又使得市场信任体系得以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特别是那些有电商背景的企业,在以往的电商平台服务中积累了海量的信用记录,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资金需求者的信用状况作出分析、判断,破解征信记录缺失这个造成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症结。
其二,它解决了不正常的资本回报率过高的问题。托马斯·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中一个最重要的观点是,资本的回报比GDP增加多几个百分点,不是一时,而是在过去300年都是如此。如不加以解决,现代市场经济会出大问题。而他给出的药方是在世界范围内征收高额财富税。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现象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金融行业有很大的外部性、经济规模性,以及信息很大程度上的不对称性,这就导致市场失灵,导致风险性巨大(如欺诈、投资失败的风险),从而促成传统融资的高风险下的高回报,使得金融业中一个本科生经理的年薪收入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
一直以来,中国经济的资本回报率也是居高的,整体上依然是一个投资驱动型的经济。这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资本所有者报酬的高增长、劳动者报酬的低增长以及国民收入占比的不断下降,收入差距也因此不断扩大。如此发展下去,中国经济将是不可持续的,也会激发越来越严重的社会矛盾。面向中长期的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模式需要由资本单极驱动转向全要素均衡驱动。也就是说,在资本、劳动、技术、企业家精神等生产要素之中,资本的作用和贡献应该逐步让步于人力资本提升、技术进步、企业家精神培育等,这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
然而,中国要促成这种转变,不应该是简单地对资本、对高风险的回报征收高额财富税,那样谁还有动力去进行创新、创业呢?皮凯蒂对现代市场制度的悲观既没有必要,所给的药方更是不能采用。我的看法和结论非常不一样,我认为现代市场制度依然是不可替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作为一种普惠金融,可能会是一剂良药,会让市场更为有效。同时,互联网作为目前效率最高、成本最低、发展最快的一种信息交流和处理方式,它也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比传统金融机构搜集信息和进行匹配的成本要低,使得市场交易信息沟通更加充分、交易更加公开透明,这样融资的风险及交易成本将会大大地降低,从而也会降低金融资本的回报率。
3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
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而政府的监管经验很多还是比较固定而成型的东西,要对这个新生事物有全面而透彻的认识显然还需要有个过程,同时互联网金融创新价值的充分体现也需要有个过程。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实质还是金融,其关键要求还是风险控制、资金安全问题。现在还不能说已经有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万全之策,从上到下各方面都还在摸索过程中。不管怎样,互联网金融需要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需要在发展中促规范,在创新中控风险,而这需要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管齐下。
一是政府监管。金融是特殊的行业,它具有很大的外部性,会让市场失灵,能产生很多系统性风险,不仅对金融机构,对金融体系、宏观经济,甚至是社会稳定都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所以需要政府监管。但要及早完善互联网金融规制、法律规章,并非易事。监管要恰当,不能以此用来压制金融创新,至少要允许试,不能根据原有的经济环境一棍子将它打死。一旦被传统约束过头了之后,金融创新很可能就会被扼杀了。创新不是靠一味的政府监管,政府加大作用就能够搞上去的,民营企业才是创新的主要来源。所以,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念也要创新,要用开放的心态,充分理解和尊重互联网开放自由的精神,相信他们自担风险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行业自律。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日新月异,政府的监管匹配显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在行业内部实际上对于什么样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会有一些基本的判断,所以互联网金融行业通过建立一些自律组织、协会或联盟组织等,先于政府部门制定一些自律规范、自查机制、自纠办法,来防范行业的普遍风险或是重大风险,很有必要。
三是社会监督。这对于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也很重要。俗话说“太阳是最好的防腐剂”,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太阳底下的产物,是互联网开放精神的产物,它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民间金融的公开化,而与互联网技术的嫁接,则使得规则公开、收费透明、信息及时披露、全方位展示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等等,都变得更加容易操作和实现。